[公告] 晶呈科技:代重要子公司亞欣達特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9/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馮祥銨:晶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台灣芯電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或兼任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