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銀行保險本業營業稅率規劃維持5% 全數入國庫


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至今年底屆滿,業界盼調降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回應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詢時表示,目前沒有調整的規劃,稅率會維持5%,未來稅收全數進入國庫,支持國家建設。

莊翠雲進一步表示,財政部與金管會有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有討論,基本上,台灣銀行業、保險業整體稅負和國際比較起來沒有比較高。

台灣的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是5%,1999年7月為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稅率恢復到5%至今。

現行稅法規定,台灣金融業的營業稅率分為4種,「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金融業非專屬本業銷售額」稅率皆適用5%;「銀行、保險本業外之其他專屬本業」適用2%,「保險業再保費收入」稅率為1%。

至於稅收用途,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5%,3%稅收進入國庫統收統支,據統計,2023年度金額約369.7億元,剩餘2%以及其他金融業營業稅款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2023年撥入355.8億元;截至2023年底,累計撥入逾2558億元,專款專用2024年底屆滿。

莊翠雲先前已經表態,支持目前準備金中的2000多億元繼續留在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