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勞資協商陸續達共識 金管會:完成者可送補件
台新金及新光金近日緊鑼密鼓完成金控及大部分子孫公司員工安置計畫,金管會今天表示,金融機構遞送合併申請資料,本來即應有妥善安置計畫,若近日新新併子孫公司陸續完成安置計畫協商,可送入補件。
台新金及新光金擬100%換股合併,並以台新金為存續公司,目前新光金及子公司新光人壽、元富證券、新光投信、新光金保代、新光金創投,及新光金孫公司元富期貨、元富投顧、元富保代、元富創投、新光行銷等,均陸續通過安置計畫,僅新光銀行安置計畫尚未達共識。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2條明定,金融機構函報文件應包括對受僱人權益處理等重要事項在內,金融機構本來即須提具妥適員工安置計畫,並檢附公司與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紀錄。
林志吉指出,員工安置計畫很重要,為申請文件的一部分,若有工會,金融機構應檢附與工會協商記錄,若無工會,金融機構須檢附勞資協議會議紀錄,近日新光金子孫公司陸續完成安置計畫協商,「若要即時送進來,可以送進來」。
金融市場高度關注新新併准駁結果何時出爐、金管會是否已正式要求補件等,林志吉強調,金管會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審查中個案,不予評論或證實。
新光金子公司元富證券日前通過安置計畫後,元富證工會成立並主張元富證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性不足,對於工會主張是否納入審核參考,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將檢視相關協議內容,至於審核重點是否及於此,不對外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