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福懋油:澄清114年02月20日之媒體相關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20
2.公司名稱: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奇摩新聞等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股市聞人吳金泉違反證交法 判決6年半須入監等內容……」
7.發生緣由:大眾傳播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正本,前開媒體所述之判決內容,應以判決書所載
為準,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再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切營運正常。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 PCho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