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5/082.公司名稱: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01)6.報導內容:”群光第二季營收成長可望達成季增與年增,均有個位數的成長幅度”7.發生緣由:澄清該報導係為媒體臆測。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相關之財務資訊,敬請投資大眾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