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群光: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08
2.公司名稱: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01)
6.報導內容:
”群光第二季營收成長可望達成季增與年增,均有個位數的成長幅度”
7.發生緣由:澄清該報導係為媒體臆測。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相關之財務資訊,敬請投資大眾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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