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同亨:更正本公司於110年11月8日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刪除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05
2.公司名稱: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強化員工持股計畫之即時激勵效果,提升參與意願及持股誘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刪除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
6.因應措施:
(1)刪除條文:
(轉讓期間之限制條款)第七條之一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自股票交付日起限制員工
6個月不內得轉讓。但因離職、繼承及特殊情況經董事長同意不在此限。
(2)除刪除上述條文外,「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其餘內容不變,並自董事會決議
通過之日起生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 PCho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