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14/12/24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議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