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怡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依約解除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不動產買賣契約,沒收買方已付價款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3/07/2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處分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441等
地號7筆土地及地上建物與卓悅建設有限公司乙案。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案買方經催告未於期限內給付價金期款,
開立之給付價金支票未獲兌現等有違約情事,
基於公司處分利益,決議依約通知買方解除買賣契約,
沒收其已付價款新台幣220,000,000元,充作違約金,
並請求損害賠償。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不影響本公司現開發及銷售之業務,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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