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銳澤: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8
2.公司名稱:銳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
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4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45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0月4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2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471,000股由員
工認購外,其餘85%計2,674,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5
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員工認購不足或放
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分,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145,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31,45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
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107.14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
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2倍為上限,故每股
暫定以新臺幣12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10/23~113/10/25
(2)公開申購期間:113/10/31~113/11/04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10/31~113/11/05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11/01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11/05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11/06~113/11/07
(7)增資基準日:113/11/08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
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