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泰金:本公司向利害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共4筆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68號33樓;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30號13樓C室及車位;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3樓A3室;台北市陽光街292號5樓B室
2.事實發生日:113/10/30~113/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使用權資產資料如下: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68號:718.01坪、111,025元/坪、79,717,306元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30號:57.38坪、46,080元/坪、2,644,055元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17.40坪、35,776元/坪、622,494元 台北市陽光街292號:142.06坪、28,033元/坪、3,982,2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為利害關係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公司,為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租約續租案。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華固建設/非利害關係人/91.3.28。 其餘自建完成,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2024/12/1-2026/11/30,金額共86,966,152元,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為雙方議價。 參考依據為專業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業務需求,以供營運管理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