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東華: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持份30%之土地採自地委建方式,簽訂興建及銷售住宅大樓契約書
第20款
1.契約種類:委託興建銷售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11/7~113/1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透過自地委建委託「佳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本公司台北市北投區 新洲美段七地號(本公司持份30%)與該土地另70%地主共同規劃設計興建施 工及銷售住宅大樓等事項,本公司預計投入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2)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起至完工交屋之日止。 (3)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實際興建面積(含未來預計購買之容積),以主管機關核定 土地開發基地面積為準。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銷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契約簽訂及執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