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泓德能源:代子公司星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公告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匯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星德電力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362,0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0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6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98,37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112/8/18匯鉅能源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41億元變更為35億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匯鉅能源股票
(2)價值(仟元):1,499,254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8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解除保證責任達成條件
(2)日期:
依合約解除保證責任達成條件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5,762,7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058,2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8.0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0.4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113/11/7董事會決議通過匯鉅能源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由41億元變更為35億元,
自董事會通過至增補合約訂約日期間,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實際並未有超限之
情形,皆依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