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華:澄清媒體報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公司名稱: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奇摩新聞
6.報導內容:
.....新華國泰跟君怡泰富兩名何姓負責人,委託律師到北檢按鈴提告.....
.....雙方針對股權轉讓協議出現分歧.....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此係股東間之私人爭議,對本公司本公司財務及業務
並未造成重大影響,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相關資訊以本公司發布之重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