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清淨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海外投資案(更正113/10/29公告)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4
2.發生緣由:
(1)因應本公司拓展海外市場業務及增加海外市場競爭優勢,投資柬埔寨購物站及基礎加
工廠,本公司已於民國113年10月29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美金壹拾萬元
向本公司董事長取得其先行設立之柬埔寨JIN PINYAN CO., LTD. 使其成為本公司100%持
股之子公司。
(2)本公司原於113年10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兩名非關係人之自然人簽訂柬埔寨投
資協議書,經114年01月14日董事會討論決議後,擬變更為與一名非關係人之自然人簽訂
柬埔寨投資協議書,以JIN PINYAN CO., LTD為海外投資主體以進行於柬埔寨當地後續之
經營。
(3) 待簽約後本公司擬依照上開更新後之投資協議書,辦理現金增資子公司
JIN PINYAN CO., LTD美金參拾伍萬元,待增資完成後,本公司之持股比例下降為80%。
3.財務業務資訊:如上述。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補充民國113年08月08日及民國113年10月29日之重大訊息。
(2)本案於民國113年10月29日業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有關取得
JIN PINYAN CO., LTD.公司及海外投資案後續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所簽訂之
投資協議書全權處理之。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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