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皇翔:公告取消本公司與關係人之合建案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3/03/1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合建土地標示︰台北市雙連段一小段3地號等44筆土地。
(2)合建土地面積:1,824平方公尺(約551.76坪)。
(3)合建比例:地主58%、本公司(建商)42%
(4)預計全案參與投入之金額:約16.47億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取消原合建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原經113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經考量後改為購入後興建
,故取消該筆合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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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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