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01/20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華碩文教基金會」以辦理文化教育等專案之推動及執行。3.捐贈金額: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之現金及新台幣三千萬元之實物捐贈額度。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華碩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