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券商掌握財管商機 金管會首季擬4大放寬



金管會力拚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繼放寬銀行申請財管2.0業務門檻後,金管會擬採納業界建議,券商財管客戶不再僅限高淨值客戶,並放寬券商新增信託商品改採備查制等,預計首季完成法規修正。

券商公會日前透過金融總會金融建言白皮書向金管會建議,希望參照銀行財管業務法規,鬆綁券商財管業務規定,以同步提升券商服務效能。金管會經評估,確定採納業界建議進行4大放寬,預計今年首季完成法規修正。

第1,金管會將刪除券商財管業務客戶須為「高淨值客戶」限制,客戶範圍將拓寬;其次,現行券商新增信託商品,首案須採申請核准制,未來將改採備查制,加快效率。

第3,金管會將放寬券商辦理信託財管業務須申請兼營全委投資業務門檻,由接受客戶原始信託財產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提高至1500萬元以上;第4,金管會將以函令開放券商得以信託方式受託投資未具證投信基金性質的境外基金。

另一方面,壽險公會透過金融建言白皮書提案,希望爭取保險業第2季財報比照一般公開發行公司走核閱制,不再採會計師查核簽證,金管會認為需進一步評估。

金管會說明,「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銀行組2024年10月會議亦有類似提案,建議範圍包括各業金融機構,因涉及金管會法令通盤檢討,目前正請提案單位增補台灣相關法令資料及各國參考規定,後續將請業務局參與討論,持續評估提案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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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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