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3/24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宏致今年EPS上看6元,挑戰重返16年新高紀錄…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實際營收狀況,應以本公司公佈申報後之資料為主,特此提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