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兆豐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暨相關事項(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104489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
(兆豐銀行吉林大樓頂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案
(3)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案
(4)本公司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案
(5)本公司113年度與關係人交易情形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2)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提出本次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自114年3月31日起至
114年4月10日止受理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以書面
方式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123號15樓),電話:02-2357-8888。
(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
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
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規定)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5月21日至114年6
月17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
,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
金會。
(6)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24小時制)。
ii.本次股東會視訊會議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依據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有關
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
請參閱集保公司官方網頁股東會視訊會議專區。
iii.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民國114年5月21日起至114年6月17日,
於集保公司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
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意願書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索取),並於民國114年5月21日起至114年6月17日下午四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045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
67號B1)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iv.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
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無法召開或續行會議時,
視訊輔助股東會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
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本公司訂於民國114年6月24日上午9時00分於
104489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兆豐銀行吉林大樓頂樓)延期或續行集會,
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
通知;倘視訊輔助股東會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
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本公司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20第4項
規定,股東會將繼續進行,不另作延期或續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