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13/12/26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案須依法令及合約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經雙方共同協議,訂於取得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函後五個工作天或雙方議定日期完成交割作業。待取得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函後再另行公告交割日期。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