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鉬: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裁處罰鍰新台幣33萬元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26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前於113年12月12日經彰化環璄保護局派員稽查,
稽查時焙燒爐作業區(E003)已關火,仍有餘溫,惟現場其中一爐有
明顯粒狀物從爐體直接逸散,未符合許可證規定採密閉收集方式,
查污染源連接之旋風分離器(A004、A005)及濕式排煙脫硫(A001)
未開啟、乾式静電集塵器(A010)已拆除未開啟(查核時未故障報備),
該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處理直接排放。
4.處理過程:1.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限期完成改善並參加環境講習。
2.本公司於113年12月12日進行停車保養作業,當天設備已停止運作並打開
管道清潔孔進行清灰以維護管道收集性能,恰逢稽查人員進廠,認定熱交換
器滲漏水氣為粒狀污染物逸散。
3.本公司將依規定提出訴願,以維護本公司之權益。
5.處分情形:罰鍰及處環境講習2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3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 330,000 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相關規定進行改善,且加強管理並教育訓練,以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