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精成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日商Lincstech Co., Ltd. 100%股權(補充原113/12/26公告,取得投資核准函)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3/12/26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案須依法令及合約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經雙方共同協議,訂於取得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函後五個工作天或雙方議定日期
完成交割作業。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3月27日取得經濟部核准函,依上述協議,雙方訂定
民國114年4月8日為交割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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