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了!新新併終於完成 將更名「台新新光金控公司」
台新金(2887)合併新光金(2888)歷經中信金搶親,合併過程一波三折,雙方股東於在去年10月確認合併案通過,並送交金管會審核。金管會今天(31日)公布同意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
金管會今天指出,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各自於113年8月22日及113年9月11日董事會通過雙方合併案及修正合併對價契約,並於113年10月9日經二金控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本案係由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本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會表示,雙方取得本會核准後,由二家金控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及進行公告,並依規定需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台灣證券交易所中心申請新光金控終止上市。(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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