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化生: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92,998,02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5~114/06/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7.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第二十二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議事錄
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說明:1.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辦理,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於六個月內辦理註銷。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2,392,998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買回1,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至3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
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
77,560,000股,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占前揭股數之1.29%,且係以自有資金買回,不影響本公司資本
之維持及財務狀況,擬由董事會出具之聲明書。
4.本案業已委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針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5.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經理人、持有該公司股份超過股份
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於該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不得賣出之人所持有之股份,
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6.前述未盡事宜,或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經評估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先裁示決行後,再提董事會
報告。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2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5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富邦綜合證券承銷商之評估意見,中化合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
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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