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銀行工友挪用公款 土銀苦吞400萬罰單
土地銀行內控機制驚爆重大疏失,首見工友挪用銀行資金案例!金管會今(24)日宣布對土地銀行開罰400萬元,主因是沙鹿分行前工友陳姓人員,長期挪用公款達7年4個月之久,盜用金額271萬元,明顯內控失靈。
此案起因於土地銀行去(2024)年進行碳盤查時,發現沙鹿分行出租行舍的水電費用處理異常,進一步查核後驚見陳姓人員從2017年至2024年4月間,利用負責代收承租戶水電費職務之便,挪用公款與短收款項合計271萬2,384元。該名工友原本職責僅為駕駛、公務庶務等非財務工作,卻長期涉入資金處理,為金融業首例工友挪用公款案例。
金管會指出,此案凸顯土地銀行內控制度上的3大漏洞。第1、該行雖每年發文禁止以工代職,卻未在正式規範中明定工員不得參與款項收付,使工友得以擔任水電費收取工作。第2、分行收取租戶水電費時,並未依會計原則建帳,直接以現金沖抵支出,未列「其他應付款」,缺乏系統性監管。第3、土銀全行共有29個出租單位,卻未建立完整的費用分攤、專戶管理與查核機制,讓人員能長期操作資金而不被察覺。
更嚴重的是,金管會發現該分行在水電費分攤與收款流程中,未製作明細表,也未經覆核核章,導致分攤比例與契約不符,進一步掩護資金流向。在資金提領上,陳姓人員甚至可憑主管事先蓋章的取款憑條動支現金,違反該行「不動產專戶管理規則」中,應由2名權責人共同簽章,並以有摺轉帳方式提領的規定。
金管會強調,已要求土地銀行將本案送交銀行公會網站揭露,並依規定通報違法失職人員名單,作為金融業借鏡。同時要求檢討包括人員職責界線、會計處理制度與專戶管理規範等缺失,研提具體強化措施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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