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 40,000,000元 ,扣除代扣繳企業所得稅10%後,餘額人民幣 36,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股利以等值新台幣換算匯回,分派予HICON (BVI) 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