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碩禾:代子公司芯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超限改善計畫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22
2.公司名稱:芯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2.81%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15日金管證審字第1140382282號函辦理公告
改善計畫。
(2)芯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認列被投資公司損失,致其淨值下降,導致截至114年
3月底對鹽城芯材能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超過所訂限額且貸與期間逾一年迄
未收回。
6.因應措施:
改善計畫如下:鹽城芯材能源有限公司已於113年向鹽城市當地法院申請破產,現
正由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處理相關破產事宜,惟清算程序尚未完成。後續將依清
算結果辦理,並據以認列損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改善計畫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股東會報告
執行情形。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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