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精拓科: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偉臣/獨立董事
林江亮/獨立董事
張明煌/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王偉臣/獨立董事:台灣光罩(股)公司 獨立董事
王偉臣/獨立董事:富采投資控股(股)公司 獨立董事
王偉臣/獨立董事:鈺創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林江亮/獨立董事:東訊(股)公司 獨立董事
林江亮/獨立董事:雍智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張明煌/獨立董事:特昇國際(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如下,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20,938,635權,
贊成權數20,369,229權(含電子投票13,482,221權)
反對權數71,567權(含電子投票71,567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497,839權(含電子投票473,839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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