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公告本公司終止海外存託憑證(GDR)上市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分別於98年7月27日及111年4月22日於盧森堡交易所
掛牌發行,截至114年5月31日止流通在外單位數為11,558單位(表彰本公司普通股
為289,000股),因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將進行合併,合併基準日為114年7月24日。
依合併契約約定由台新金控概括承受,故本公司將終止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並於
盧森堡交易所下市。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