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微醫: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梁晃千 董事
(2)蘇義鈞 董事
(3)戴元瑋 董事
(4)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林俊男 董事
(5)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王錦祥 董事
(6)劉天仁 獨立董事
(7)柯仁偉 獨立董事
(8)陳威志 獨立董事
(9)蔣惠咸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