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廣達:股東會決議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 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梁次震(董事兼總經理)
‧黃健堂(董事兼執行副總)
‧楊俊烈(董事兼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林琬琬(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
‧梁次震:
鼎天國際 董事/廣達代表人
達威電子 董事長/廣達代表人

‧黃健堂: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達研(上海)光電 董事長/QHH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QDL(HK)代表人

‧楊俊烈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鼎天國際 董事/廣達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QDL(HK)代表人

‧林琬琬
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健堂(法人代表 董事長)、楊俊烈(法人代表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健堂:
達研(上海)光電 董事長/QHH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QDL(HK)代表人

‧楊俊烈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QDL(HK)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松江加工出口區、廣東省東莞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周邊儲存裝置及相關零組件之製造及銷售;
光學儀器及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兼任公司皆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且本公司皆具有實質控制權,
故為保障股東權益,派任董事會法人代表,以監督該轉投資公司之
財務及業務。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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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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