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4/06/20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890,045,650元,每股配發2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890,045,650元,每股配發24.99967979元。4.變更原因:因部分員工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變動,依114年02月26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