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柏承: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齊良
(2)獨立董事/甘錦地
(3)獨立董事/林暉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958,717權,贊成權數54,373,961權,占總權數97.16%;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李齊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3)柏承(南通)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合豐開發區珠竹路28號
(2)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02-8號集成中心2702-03室
(3)柏承(南通)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如皋市創園路9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2)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之銷售業務
(3)柏承(南通)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李齊良/持股比率3.214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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