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發科:應證交所說明媒體新聞內容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24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聯發科、華為專利爭訟升溫”
7.發生緣由: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不予評論。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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