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星光: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 明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惠敏
(2) 董事 振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Todd Swanson
(3) 獨立董事 翁順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兼任誼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策略長
兼任光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兼任Proficium,Inc.CEO
(3)兼任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2,216,897權
贊成權數 68,527,494權,佔表決權總數 83.34%
反對權數 14,427權,佔表決權總數 0.01%
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13,674,976權,佔表決權總數 16.63%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