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康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9~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2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3/2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3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9~11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4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109~11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五條 認股條件
(略)
(三)認股權行使方式:
1.(略)
2.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有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分數未
達85分以上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一部分或全部予
以收回並註銷。
(略)

●修訂後條文:
第五條 認股條件
(略)
(三)認股權行使方式:
1.(略)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有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分數未達
82分以上者(經理級以上(含)員工應達85分),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
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一部分或全部予以收
回並註銷。
或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全部予以收回並
註銷。
(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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