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款1.事實發生日:114/06/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於114/6/27因他公司事件,配合檢調機關偵訊。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此事件與本公司業務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