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4家國營事業考績甲等 年終獎金最高領4.4個月



經濟部國營司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113年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均為甲等,依規定核發至多2個月的考核獎金,加上績效獎金2.4個月,最多可領到4.4個月年終獎金。

經濟部國營司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113年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均為甲等,依規定核發至多2個月的考核獎金。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分為考成獎金與績效獎金,經濟部每年均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工作考成實施要點」,針對台電、中油、台糖、台水4家事業整體經營表現情形,包括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企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環保工安及其他等7大面向,訂定多項細部指標,進行綜合考評。

根據規定,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列甲等,全公司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的考核獎金,但個別員工按所屬單位、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獎金也不同;考績不好的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獎金,而25%的員工會因個人考績乙等,領到的考核獎金在1.5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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