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興采:應主管機關要求,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23
2.公司名稱: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軍方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質疑涉及利益輸送」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2)有關本案,本公司依法參與投標,過程並無任何不法情事。
(3)本公司尊重並靜待國防部後續調查結果與決定,並將全力配合相關調查作業。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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