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奇鋐: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28
2.公司名稱: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網路新聞
6.報導內容:「傳出蘋果將首度在高階平板iPad Pro導入VC熱板,奇鋐將是唯二供應商,
...而奇鋐不論在iPhone 17以及iPad Pro等產品上,均順利躋身蘋果的VC供應商之列。
...法人評估,今年奇鋐EPS上探45元,明年將賺逾6個股本。」等報導。
7.發生緣由:
(1)有關報導中提及本公司為蘋果iPad Pro及iPhone 17產品之VC供應商一事,本公司並
無針對單一客戶及其產品等相關資訊做發布訊息或評論之情事。
(2)報導中所述之獲利數據及法人預估(如EPS 45元、明年賺逾6個股本等),均為媒體
或法人之推測,並非本公司所發布之財務預測或資訊。
(3)本公司一切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並請以公司正式公告為依據。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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