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光耀:公司擬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對大陸地區投資案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28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擬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對大陸地區投資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擬以不超過RMB9,000,000元(依屆時轉換匯率為美金),百分之分投
資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再經由前述第三地區投資事業投資在大陸地區投資設
立大陸公司。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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