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11/062.捐贈原由:推動產學研及公益事項,以促進發展電信數位科技力、智慧運輸、運用創新技術普及資通訊教育、改善城鄉數位落差、促進永續發展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遠傳電信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