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4/11/07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今日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3.因應措施:本公司依法配合調查程序。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