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14/11/1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通過廢止「道德行為準則」案。(4)通過廢止「誠信經營守則」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金控子公司股東會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