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1.事實發生日:114/11/112.公司名稱:倍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2)通過本公司金融機構授信往來額度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