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捷博:(更正114/09/30公告之取得使用權資產租期) 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起租日延後



第17款

1. 原公告日期:
114/09/3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向瑩林有限公司承租房屋供營業使用,租期114年11月1日至129年10月31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房屋使用執照取得時間為114年11月5日;
為確保租賃標的之合法使用故調整合約日期,
調整後租期為114年11月24日至129年11月23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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