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三地能源:代重要子公司南旭電力(股)公司、三陸儲能(股)公司及新日泰電力(股)公司公告董事長遭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重要子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4/12/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14/12/08發布新聞稿
「起訴三○集團負責人鍾○村及開陽公司負責人蔡○融」。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子公司相關營運事宜由專業經理人持續進行,
財務、業務運作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