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須提存3成稅前獲利 12家壽險獲利恐受影響



金管會今年6月中公布暫行措施,放寬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不過,申請適用的壽險業者今年底須提存全年稅前獲利3成至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外界預期壽險業12月獲利恐受影響。金管會指出,合計12家壽險業申請適用措施,不過每家財報影響不同,業者應判斷影響並依規定向投資人揭露說明。

今年5月新台幣強升拖累壽險業獲利,金管會6月中提出3大暫行措施緩解壽險業壓力,其中一項措施為放寬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不過適用的業者今年底稅前盈餘3成必須強制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外價金),也就是「賺10元須提存3元進入外價金」。

市場關切,6大壽險在內的多家壽險業今年獲利數字是否會受到影響,有沒有可能出現12月單月虧損狀況。

金管會保險局主秘古坤榮指出,這項暫行措施的提存機制,是為強化公司體質的配套措施,截至目前合計12家壽險業申請適用。公司經內部財務、經營層面評估後,依規定要提存稅前盈餘3成,對各家財報影響程度不同,業者應自行判斷影響情形,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規定對投資人揭露與說明。

古坤榮解釋,適用暫行措施的業者應該以自結稅前盈餘為基準,就3成稅前獲利計算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提存金額,如果自結稅前盈餘跟最後會計師查核數有差異,可將差異金額在2026年度做調整。

保險局官員補充,業者自結獲利屬於每月監理報表內容,但最後還是以明年3月的財報為準。

保險業明年將接軌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屆時保險資本標準(ICS)將取代現行保險風險資本額(RBC)制度。媒體也關注金管會10月中宣布ICS過渡措施申請狀況。

古坤榮指出,第一階段合計15家壽險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後續第二階段這15家也在12月15日前檢附經董事會討論通過的選擇性過渡措施申請報告,依流程審核期限2個月,仍要經金管會核准後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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