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必應: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2025年營收可望突破42億元…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報章媒體對本公司營運狀況之登載,應以本公司公告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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