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服公會籲避免過度干預市場 租賃三法聚焦租屋糾紛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簡稱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表示,近期政府推動租賃三法,應著重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等,政府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台北租服公會今天舉辦年終記者會。林政緯說,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綁3年可1年1續,未繳租約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部分,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林政緯表示,政府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他舉例,如果房客經常延遲繳租,為何還得讓房客繼續占用租屋資源,而不是將租屋資源給更加優質的租客;若房客常擾鄰,甚至衝突,業者為何不能主張解約。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此事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理,而不是另設罰則,此為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他指出,租金調整反映通膨、升息壓力、房屋修繕成本、稅賦變動等,一旦設限,恐導致房源整體品質下降。他說明,房東在政策下漲幅有限,一旦遇到意料之外的修繕問題,極有可能不願修繕或延宕修繕,也有部分不缺錢的房東乾脆不租房,導致房源銳減。

至於對租服業影響,林政緯說,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租金,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他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不如加速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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